分户立户

分户和立户

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28365-365体育投注 【字体:

一、项目名称: 

分户和立户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佛山市人民政府[2004]92号文件规定; 

3.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以共同居住一处立为一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参照市内迁移(网上迁移)需审核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以共同居住一处立为一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参照市内迁移(网上迁移)需审核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当场签发户口簿。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七、受理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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