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信息查询——单位查询本单位集体户人员信息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单位查询本单位集体户人员的信息。
四、申请材料:
单位出具的证明,收原件(1份);
查询人的工作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查询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人口信息表》。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七、受理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手续不全或电话要求查询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