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信息查询——联网核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申请人核对银行联网核查的本人信息。
四、申请材料:
银行出具的联网核查结果证明,收原件(1份);
查询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人口信息表》。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七、受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手续不全或电话要求查询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