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信息查询——律师代理非诉讼案件或者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需要查询有关当事人的户籍资料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可查询被查询人的信息,但不能查询其家庭成员信息。
四、申请材料:
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律师查询信息申请表》(注明被查询人),收原件(1份);
律师执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收原件(1份);
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
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填写《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收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人口信息表》。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七、受理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手续不全或电话要求查询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