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户口办理

户籍证明

发布时间:2016-12-17 来源:28365-365体育投注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户籍证明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09号); 

4. 《关于规范户籍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8]316号);5.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身份核实等事项时,所持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不能如实反映其身份状况的,可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四、申请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户籍证明》。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七、受理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1.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 

非当事人或该户内的人员,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出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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