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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漏登补录

发布时间:2016-11-06 来源:28365-365体育投注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户口漏登补录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佛山市人民政府[2004]92号文件规定; 

3.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4]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本区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四、申请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理由注明“漏登补录”),收原件(1份); 

2. 个人书面申请书,收原件(1份); 

3.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原件(1份); 

4. 属个人漏登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属整户漏登的,提供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 户口底册复印件(由户口地派出所提供,加具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和加盖户口专用章),收原件(1份); 

7. 其他所需证明个人户口的资料。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转交区公安局; 

3. 区公安局审核;将审核结果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4.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簿》。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七、受理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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