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结婚婚姻登记热点问题问答汇总

发布时间:2016-11-06 来源:三水区委社会工作部 【字体:

国内婚姻登记热点问题:

 

(一)办理结婚登记要带齐什么资料?如果户口是集体户口,要出具户口簿的首页吗?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张大一寸彩色合照。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若本人户口卡内“其他市(县)住址”一栏是空白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二)办理结婚登记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哪里领取及填写?

当事人提及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会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给当事人填写。

(三)当事人在湖南办理结婚登记,现在户口已迁到三水区西南街道,结婚证已经遗失了,如何补办结婚证?能在禅城区补办吗?

市民可以到三水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或者回到原来登记结婚的登记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到三水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的具体程序为:

1)当事人先回到原登记机关查回结婚原始档案;(档案保管部门会给当事人原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2)查档后,双方当事人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张大一寸彩色合照以及查档结果,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手续。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