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人社新闻】着力监管培训 提升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6-06-17 来源: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着力监管培训 提升办案质量

                           ──区人社局召开2016年工伤保险业务案例分析会

 

为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统一业务口径及经办流程,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研讨近期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的有关问题,近日,区人社局局在华南戴斯酒店召开2016年度的工伤保险业务案例分析会。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副局长刘永红,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长吴兰祺,区法制办王萌副科长,区法院乔颖副庭长,社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医疗工伤保险股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镇(街)人社局常务副局长和工伤业务经办人员,各镇(街)社保办事处负责人和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等4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李成同志结合当前我区工伤认定业务存在的问题,详尽地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工伤认定的典型案例,系统地分析了业务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强调不能在程序问题上重复犯错,要从根本上减少行政复议、诉讼的发生。

区法制办王萌副科长也指出通过近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来看,发现业务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业务流程不太熟悉,程序问题上也不严谨,希望业务人员今后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避免在送达、调查取证等方面出现错误及瑕疵。

此外,区社保局医疗工伤保险股李小玲股长还提到,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与工伤认定息息相关,加强两项业务间的沟通合作,有利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更快、更便捷地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最后,区人社局副局长刘永红对这次会议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工伤认定是一项行政确认行为,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作出工伤认定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来办案,不能偷工减料;调查取证时要严谨、有针对性地进行笔录调查,不能马虎了事。他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1、进一步强调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权责主体。各镇(街)人社局领导要加强管理,必须重视工伤认定的行政法律责任。2、继续加强区镇两级联合会审制度。各镇(街)人社局在认定过程中遇到争议性大的疑难案件(例如死亡、个人申请、不予认定、不予受理的案件)时,可请示区局协助。必要时,区局将邀请区法院、区法制办和镇(街)组成联席会议,共同解析案情、研究办案途径和方法。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各镇(街)人社局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可以多举办一些送“法”进企业活动或者是教育培训班。4、做好每月工伤认定情况的统计,特别是机械伤的人员情况统计。

此次会议通过对工伤认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热点问题进行解析,破解了认定工作中的难题,提高了工伤认定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了大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此次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创新发展、锐意进取的会议,必将对我区工伤认定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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