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城乡居保退休待遇核发;
(一) 办理依据:
《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09]262号)第七条第二款
《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操作规程〉的通知 》(佛社保[2009]87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通知》(佛府办〔2012〕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92号)第三十条、第十九条;
(二) 办理对象:
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所属的村(居)委。
(三) 办理条件: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92号)第十六条
办理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农村、城镇户籍的人员;
2.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3.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4.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期连续缴费;未按期连续缴费的,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财政不再给予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5.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期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四) 提交材料:
1.参保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区指定金融机构开具的活期存折原件及账号页复印件1份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申办表》
(五) 业务表格:
《申领新农保待遇审批表》
(六)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 办事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三水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社保基金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56963。
2.三水区社保局(白坭镇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白金大道139号。
联系电话:0757-87579900。
3.三水区社保局(大塘镇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57-87270211
4.三水区社保局(乐平镇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盘龙东路12号2座。
联系电话:0757-87383390
5.三水区社保局(芦苞镇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1路1号芦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7-87230099。
6.三水区社保局(南山镇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57-87218788。
7.三水区社保局(西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7-87618979。
8.三水区社保局(云东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8527671
(八) 窗口办理流程办理:
1.由村(居)委会携带资料到所属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正式受理,则进行业务办理;不予受理,则告知原因。
3.业务办结后,由参保人或单位的办事人员在《核定表》上签名确认。
附件:申领新农保待遇审批表.xls(可直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