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西南街道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机编〔2010〕31号)精神,西南街道分别是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派出机关,实行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街道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负责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党组织的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七)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十一)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街道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6个直属机构,领导3个区街道双重管理机构。其机构名称及职责如下:
(一)内设机构

1.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协调街道各办事机构的关系;研究掌握全街道重要的社会情况,对街道的公共决策、年度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使用和民生项目建设等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谋,并负责信息反馈和有关事项的检查、督办、协调落实工作;负责街道法制工作,组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发布前的法制调研和合法性审查,专题研究法律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承担档案、保密、综合统计、应急、行政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及其办公室的印章使用和管理;负责接待、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承担新时期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街道综合性办事机构及街属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承担基层党政领导班子选拔、考察、调整、任用,街道综合性办事机构干部考察、调整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工人技术岗位职数核准;承担军队转业干部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承担街道干部、党员、编制、工资等方面的年度统计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宣传文体办公室(教育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新闻舆论导向,组织、协调、监管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拟订街道教育、文化、体育发展计划;负责街道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的宏观管理、业务指导;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日常管理;配合组织依法查处、取缔非法办学行为;承担街道文化队伍建设和繁荣本地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文物保护工作;对印刷行业、书报店档的监督管理;负责文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团登记前的审查;承担街道体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承担体育经营场所管理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市场;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西南司法所)。

 组织、协调、指导街道各工作机构和各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维稳及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禁毒工作的决策建议及工作方案;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和管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街道信访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直属机构

1.经济促进局。

 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辖区内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监测分析,协助处理电力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业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指导街道商会(协会)开展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工作局(农业服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对村(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维护农村稳定,配合街道做好农村矛盾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慰问、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地名、巷名命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负责街道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统筹发展社工、义工和优秀外来工;承担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政局。

 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负责街道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社保管理;负责预算外追加资金和政府工程造价审核;负责街道公有资产物业的管理及债权债务、资产的处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金融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街道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承担民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审核工作;负责街道劳动力管理、劳动就业管理;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劳动监督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办理工伤认定行政确认工作;负责协调救灾、救济;实施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危重病特殊救助、临时救济;负责敬老院孤寡老人、五保户、孤儿供养及老人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管理街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监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企业;协调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配合区政府做好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负责辖区内的地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街道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协助危桥、危房、山体的检查监管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负责街道水利和“三防”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医疗卫生、人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镇(街道)和省卫生村活动、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街道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各种医疗纠纷;负责街道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的管理等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街道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区做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贯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归口社会工作局。

(三)区街道双重管理机构

1.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西南分局)。

 承担纪工委日常工作和监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反腐倡廉教育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查办权限内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街道财政投资和以街道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有关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街道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以及村(居)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街道所属单位的政务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南分局。

 开展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音像制品租售、酒类零售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协助隐患单位整改;负责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行使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工作。

3.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西南分局。

 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道路运输、港航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监测工作;核发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许可证;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负责对道路运输、港口、水路运输实施行业管理和调控;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负责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路政、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城市园林和公路道路绿化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固体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实施;负责相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突发事件的废物应急处置和罚没物品销毁处理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