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粤教考〔2013〕7号)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的审核条件之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其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具体负责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我省居住证年限、身份证和户籍情况的审核、认定工作。鉴于来访人提出的情况,我局建议来访人咨询现居住地所属公安局(分局)这种情况是否能予以认定。另外来访人亦可考虑在高考报名前将考生户籍迁移到我区,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具体户籍迁移请咨询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