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水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对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提高认识,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了提升我区审计成果的运用,我区加大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力度,各被审计单位均加强整改落实。截至2017年7月,相关部门均已向区审计部门书面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或追回各级财政资金800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598万元,拨付滞留或闲置资金1878万元,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建立了《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三芦府〔2016〕7号)、《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零星工程及入库中介单位的管理办法》(乐府〔201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水区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三卫〔2016〕15号)等,修订了《白坭镇现金管理制度》、《白坭镇财政局借支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涉及的4836.89万元结余资金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用于人员经费以及绩效奖励,超过规定的支出范围的问题。区财政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规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关于财政预算项目库的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通过加强与各预算部门沟通,分清追加项目资金性质,做到项目库项目资金全口径统计。
(四)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区各相关单位已更新完善了债务系统数据;对涉及的结余资金已按照规定上缴省财政。
(五)关于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扶持办法,出台了《佛山市三水区保供稳价项目的扶持办法》(三发统〔2017〕7号),对扶持的对象和范围、扶持项目和标准、资金审批及发放程序重新进行了规定,同时已追回多发放的补贴7.36万元并上缴国库。
(六)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区国土部门已向相关镇街下发了整改通知,截至2016年7月底,各相关镇(街道)已落实了管护职责,与相关村委会签订管养协议,并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毁损路面及坍塌位置等进行了修补修复。
三、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预算收支反映不够完整,影响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的问题。涉及的6个镇(街道)已将3030.53万元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的4个镇(街道)已停止通过调账虚减财政支出做法。
(二)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镇(街道)已制定措施,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如:芦苞镇对征地补偿及工程项目分别单独建立台账,记录和核算涉及上述经济项目的具体事项。西南街道加强贯彻落实部门预算中期调整工作,并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引入绩效评价机制。
(三)关于预算调整不规范,难以形成有效的预算监管的问题。相关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并加大了镇级人大监督和审核力度。
(四)关于预算指标账登记管理不够完善,未能形成有效预算约束的问题。乐平镇对未登记的预算指标已进行了补录,并要求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指标账务登记工作的管理,确保年初预算、调整、追加等指标登记齐全,实现指标的全面掌控。西南街道按照规定设置预算指标账及预算指标管理员,执行“二上”“二下”编制程序。芦苞镇完善了指标账管理制度,通过设置部门经费使用台账进行辅助记录,定期核对,准确掌握预算项目的可支配额度,增强预算和指标约束力。大塘镇进一步加强指标管理,形成完整的指标控制。南山镇通过提升预算指标管理水平,及时清晰地反映各预算单位(部门)和各预算项目之间的调增调减情况。
(五)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涉及的镇(街道)已足额安排了未提留、未配套的基本农田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的基本农田补贴资金已安排支付。并且已拟订计划归还被借用的财政专项资金。
(六)关于部分镇(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或随机抽取定标;未执行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直接发包;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一是西南街道对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并重新调整建设工程的管理分工,建设项目除立项由各部门负责申办外,立项后的工作全部统一由街道国城水局负责跟进。二是佛山市西南水都饮料基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底终止了与五顶岗村委会的合同,项目交由市政所管理。三是乐平镇制订了《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零星工程及入库中介单位的管理办法》(乐府〔2016〕7号)、《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和选定实施方案》(乐府〔2016〕57号)及《黑名单管理办法》(乐府〔2016〕60号),严格执行轮流派工的规定;制订了《乐平镇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对相关细节合法化、制度化,确保工作规范、资金安全、工程顺利。
(七)关于个别街道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存在属下企业或政府饭堂业务接待费开支仍然较大的问题。西南街道按区有关规范下属企业业务接待的文件精神,将下属企业的业务接待费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专项,并利用预算指标台账控制费用支出。
(八)关于部分镇(街道)内部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内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有制度没执行到位的问题。乐平镇重新拟订了符合镇实际情况的《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拆迁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将村(组)长、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征地工作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白坭镇对现金管理制度、财政局借支管理暂行规定、镇资产管理办法及镇级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关于有6户农村危房没有按规定拆除重建的问题。区住建部门对上述房屋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和加强,修葺完成后经鉴定达到B级以上,符合居住要求。
2.关于保障对象资格把关不严,有4户家庭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区住建部门已取消该4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收回的4间住房已另行安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居住。
3.关于金芙蓉项目的申请人主体不符合要求,有26户申请人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问题。金芙蓉有限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已到期,未再续租。区住建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管理工作。
4.关于保障房专项资金被安排用于其他建设项目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于2016年3月7日收回相关资金,并用于区内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
5.关于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加快推进西南水都饮料基地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目前该保障性住房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
6.关于部分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能按政策实施减免的问题。区人防办已于2016年6月将该部分核实后的未按政策实施减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退还给相关单位。
(二)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问题。区卫计局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对年初预算不足部分进行追加,确保2016年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达到上级文件要求。
2.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间存在预算相互调剂,部分服务项目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的问题。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按年初预算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需调整预算的,履行相应的预算调整报批手续。
3.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存在资金分配与承担事务不相匹配的问题。按照各镇(街道)实施机构承担的公卫项目工作量对专项资金进行分配,推行项目立项、计划审核等程序化管理。
4.关于项目资金违规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根据省市要求,从2016年采取预拨款方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行拨付,先预拨80%,余下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明确各镇(街道)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职责,建立并逐步完善资金使用、项目验收与效益考核一体化的内控机制。设立项目专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5.关于监管不严,医疗机构存在虚报或重报服务对象、服务次数、服务内容的问题。一是追回多结算的专项资金18.28万元并上缴区财政;二是启用新版保健服务券,并对上报结算的所有名单按10%比例进行抽查,做好抽查登记;三是各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按照审批表要求提供审批材料;四是各镇(街道)卫计局认真核查审批材料,保留抽查痕迹和台账。
6.关于服务项目纸质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电子档案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加强居民建档管理;二是加强原始资料的档案管理。
(三)新明珠房地产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决算审计。
1.关于审计核减工程结算款共计143.2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按照核减后的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
2.关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没有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的问题。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中公司)重新修订了公司管理制度,增设了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条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区内关于工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执行,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资料审核不严,建设项目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区城中公司对工程管理资料和档案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加强公司内部尤其是工程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人员办理离职和交接手续程序,做到相关资料延续不缺失,工程现场管理不脱节。
4.关于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决算的问题。区城中公司已于2016年5月26日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同时对未进行财务决算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
今后,区政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审计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以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地,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切实保障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