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云东海街道专职消防员5名。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8年6月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男性,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5.0,辨色力正常,身高16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六)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考试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可报考其中1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二)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圩35号云东海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808062。
(五)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人须带齐报考者报名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2018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准驾B2以上车牌驾照(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同版)。
3.资格审查:由云东海派出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街道组织办进行复审。经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与岗位相关的法规政策等有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能测试
1.考生在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长跑。其中男子合格成绩在4分35秒以内。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2.体能测试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的笔试成绩1:4比例从高至低进行组织;报考职位代码为1001的考生,对排名不能进入该职位体能测试的,其笔试成绩可纳入招考职位代码为1002的职位进行排名。通过体能测试,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3.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并通过体能测试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个名额有多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补录。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招考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