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
|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
非许可事项,终审;凭《退休证》可提前退休,并相应享受待遇 |
|
4.设定依据 |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二、三条,《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 |
|
5.审批条件 |
|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属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属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
|
6.申请资料 |
|
《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3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正本、人事档案、《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令确认表》或《社会保险手册》;申请人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正本;申请人的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申请人如办理了《失业证》或《就业优惠证》需带备交回。 |
|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
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及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市同济西路7号)及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8.审批决定机关 |
|
9.审批程序 |
|
用人单位或职工填写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
|
10.审批时限 |
|
11.审批收费 |
|
12.审批表格 |
|
13.年审或年检 |
|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
咨询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投诉机构:市劳动保障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83218275
投诉电话: 83337724 |
|
15.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