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4-12-10 来源:三水区委办区府办 【字体: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国内居民一方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格式附后)。军人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件: 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办理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双方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办理,发给婚姻登记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

 

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佛山市三水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7705494,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5号东梯二楼;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563031,地址: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11号;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392620,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39330,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78699,地址:三水区大塘大兴大道96号;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19020,地址: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内。
 


   相关证件复印格式: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复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男女双方各一份。(详见下图)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格式:证件首页以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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