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离婚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14-12-10 来源:三水区委办区府办 【字体: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国内居民一方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格式附后)。军人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件: 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格式附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至少一式三份,协议书格式附后)。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

 

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佛山市三水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7705494,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5号东梯二楼;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563031,地址: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11号;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392620,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39330,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78699,地址:三水区大塘大兴大道96号;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婚姻登记处,电话:87219020,地址: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内。 

 
 
 
   相关证件复印格式: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复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男女双方各一份。(详见下图)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格式:证件首页以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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